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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團法人林續祖派下獎學金基金會
獎助金申請辦法公告
一、本公告依據財團法人林續祖派下獎學金獎助辦法摘要揭示之。
二、申請資格:申請本獎學金之學生須合於下列各項之規定:
※申請之學生必須是林續祖派下直系血親。
學業優異組
- 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(含)以上。
- 未領得其他獎助學金及公費者。
- 凡高中高職以上之學生。
- 當學年無受大過之處分者。
- 申請時必須是在學身份,無不及格科目、重修、轉學、休學及退學情事者。
- 高中部限獎助3年。大學部限獎助4年。碩士班限獎助2年。博士班限獎助4年。
特殊才能組
- 凡高中高職以上之學生,在音樂、美術、舞蹈、文藝創作、體育、智力及技藝等相關領域,參與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或國內全國性個人賽,並取得前三名者。
- 同時符合國內全國賽及國際賽資格者,限擇一申請。
- 每學年限獎助1次。
國際交換生組
- 凡公立大專院校二年級以上之學生。
- 交換一學年者。
- 交換學校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專院校。
- 學校甄選通過並經交換學校核准入學。
- 大學部、碩士班、博士班各限獎助1次。
清寒學生組
- 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(含)以上。
- 凡高中高職以上之學生。
- 無不及格科目。
- 高中部限獎助3年。大學部限獎助4年。碩士班限獎助2年。博士班限獎助4年。
三、申請方式:合乎資格之申請人須備齊下列文件並至官網線上申請。
學業優異組
- 獎學金申請書。(必須學校蓋章)
- 成績單正本或影本。國外學校請附 Official Transcript (正本)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。
-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特殊才能組
- 獎學金申請書。(必須學校蓋章)
- 名次證明文件影本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。
-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國際交換生組
- 獎學金申請書。(必須學校蓋章)
- 學校甄選通過證明文件影本。
- 國外入學證明文件影本或國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。
-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清寒學生組
- 獎學金申請書。(必須學校蓋章)
- 里長清寒證明書。
- 成績單正本或影本。國外學校請附 Official Transcript (正本)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。
-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※ 以上學業優異組及特殊才能組均符合資格者可同時申請。
四、獎助名額及金額由本基金會視該年度收入決議發放。
本學期之獎助金額預算:(112學年度下學期起適用)
學業優異組
- 高中、高職、五專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- 大學、三專、二專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整。
- 博士班、碩士班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捌萬元整。
* 入榜當學年度QS世界大學台灣學校排名前20名之學生且學業平均成績達90分者,加發每學期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。
特殊才能組
- 國內全國賽
- 第一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陸萬元整。
- 第二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。
- 第三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肆萬元整。
- 國際賽
- 第一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拾貳萬元整。
- 第二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拾萬元整。
- 第三名每學年每名新台幣捌萬元整。
國際交換生組
每名新台幣拾貳萬元整。
清寒學生組
- 高中、高職、五專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參萬元整。
- 大學、三專、二專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。
- 博士班、碩士班:每學期每名新台幣柒萬元整。
備註:如當年預算充裕經董事會議通過可放寬審核標準發放。